白水泥出廠前應進行驗收,驗收合格的產品才允許出廠,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輸后交付給客戶。那么過程的規則是什么。
1、編號和取樣。
在出廠前應按相同的標號和白度進行編號和取樣。每個數字是一個采樣單位。
根據水泥的年產量規定:5萬噸以上,但不超過200噸、1-5萬噸,不超過100噸/1萬噸以下,不超過50噸或者不超過3天。
取樣應具有代表性。樣品可以連續采集,也可以從20多個不同的部位采集,總量至少為10公斤。
2、測試和樣品保留。
從每個編號中獲得的白水泥樣品應充分混合。分為兩等份,其中一份由按照本標準第三章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;封存三個月,如有疑問,提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復檢或仲裁。
3、出廠白水泥。
應確保工廠標簽和白度。其他質量不符合本標準指標的產品不得出廠。
4、試驗報告。
白水泥廠應在水泥簽發之日起11天內發送水泥質量檢測報告。試驗報告應包括本標準第2章中列出的所有試驗結果,28天強度除外。28天強度值應在發出后32天內報告。
以上是白水泥廠家共享的三步驗收法。檢測報告中還應填寫是否添加石灰石以及添加石灰石的量,并應附上白水泥的質量指標。
小編:Lynn